为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成效,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司法理念,巩固救助效果、传递检察温情,1月29日下午,平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维春带领控告申诉部门人员,前往司法救助对象赵某某家中实地回访慰问。
“家里人身体都好吗?孩子最近学习怎么样?生活上还有哪些困难?快过年了,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地方?……”回访中,检察人员细致询问赵某某家人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,关心孩子的学习、生活和心理状态,了解其后续需求。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,工作这么忙还来看望我们。你们的救助真是雪中送炭,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,也让我们有了渡过难关的信心。”被救助人的奶奶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,连声道谢。检察人员鼓励他们要保持积极心态,坚定生活信心,并叮嘱如有法律或生活方面的困难可随时与检察机关联系,还送上了学习用品和生活物资,传递司法的关怀与温暖。
赵某某司法救助案,系我院运用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检察院“司法救助监督模型”筛查出的救助线索。2022年12月,赵某某在家门口玩耍时遭受猥亵,身心受到严重伤害,需家人长期陪伴照料。因其母亲还需照顾不满周岁的幼子,无法外出务工,家庭收入微薄,且家中多名成员患病,生活十分困难。了解情况后,案件承办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迅速开展救助工作,向赵某某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,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经济压力。此次回访既是对司法救助效果的“回头看”,也是检察机关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生动实践。
下一步,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,畅通线索发现渠道,完善跟踪回访机制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,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。(贾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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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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